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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2019-07-06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始于2003年,经文化部、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国家相关部委批准成立了常设机构(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至2012年,已成功举办了九届展评活动。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


   活动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为宗旨,青少年儿童为主体,以“炫我才艺,成就梦想”为口号,以书法、绘画、动漫、摄影、表演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展评及中外交流活动,带领来自全国的优秀青少年先后出访德国、加拿大、埃及、澳大利亚、土耳其等二十五个国家,为中国乃至世界的青少年儿童交流学习成果、展示聪明才智搭建了广阔的艺术平台。
   活动具有公益性、权威性、规范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力求成为一个更有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活动。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
媒体支持:
   中国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音乐报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活动名称:
   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展评活动
活动时间:
   2013年2月12日—2月15日
活动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播出媒体:
   中央电视台
   中央少儿频道
   中国教育电视台
名誉顾问:
   许嘉璐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顾秀莲   全国人大常委员原副委员长
   陶西平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联合会副主席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刘新成   民进中央副主席  首都师范大学校长
专家顾问团队:
   刘兰芳  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
   路盛章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委
   付  林  著名音乐教育家、词曲作家
   马秋华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中国音乐
   王淑琰  北京电影学院演员交流培训部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
   陈爱莲  著名表演艺术家
   田  华  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
   贺雷雨  原煤矿文工团团长、国家一级演员
   高松华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教授
   曾葆萃  中国音乐古筝教授
   石书成  著名钢琴大师
   阎  岭  著名舞蹈教育家、英国舞蹈教师协会、北京阎岭舞蹈学院院长
   朱思思  青年作曲家儿童声乐教育家
   杨大鹏  著名影视演员
   张铁英  原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鉴定收藏委员会秘书长
   赵世中  东方歌舞团著名舞蹈家、国家一级编导
委员会成员:
   陶西平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主席
   张宝安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副主席
   任静雅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秘书长
   张铁刚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组织形式:
   各赛区通过初赛、复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北京总决赛。
参演项目:
   歌舞、声乐、器乐、曲艺、英语模仿秀等才艺表演,形式不限(个人和集体节目均可)。
参赛选手分组:
   幼儿组:6周岁以下
   少儿组:A组(7--9周岁)
        B组(10--12周岁)
   少年组:C组(13—15周岁)
        D组(16—18周岁)
   青年组:A组(19—22周岁)
        B组(23—28周岁)
        C组(29—35周岁)
表彰及荣誉:
    1、在全国比赛获得银奖以上的选手有机会评选为下届大赛的形象代言人;
    2、在全国比赛中成绩优异的学校和单位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机构”荣誉称号;
    3、凡选手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指导老师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4、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走进央视《梦想剧场》、《非常6+1》、《音乐快递》等栏目;
    5.总决赛选手将与领导、嘉宾及明星合影留念。
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
  健康、积极向上的作品均可参加。
2、服装要求
  选手着装得体,衣冠整洁。
评选项目:
      器乐
      民乐:
      吹奏乐器---笛子、萧、唢呐等
      拉弦乐器---二胡、京胡、板胡等
      弹拨乐器---古筝、古琴、扬琴、琵琶等
      西洋乐:
      拨弦类---吉他、电吉他等
      木管类---单簧、管双簧、大管、萨克斯管、长笛、短笛、口琴等
      铜管类---单簧管、双簧管等
      弓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
      键盘类---钢琴、电子琴等
      打击乐---架子鼓等
      形体
      舞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国标、拉丁、牛仔舞等
      集体舞: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国标、拉丁、恰恰、牛仔舞等
      声乐
      戏曲、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原创歌曲、乐队等
      语言类才艺
      朗诵:故事、散文、诗歌等
      节目主持:命题主持、随意主持等
      影视表演:小品表演、短剧等
      曲艺:相声、快书等
      英语模仿秀(鼓励模仿加原创)
      朗诵:故事、散文、诗歌等
      表演:歌舞、影视模仿、小品表演、短剧等
      书画(详见书画征集函)
奖项设置:
      总决赛奖项将按各组别、项目;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项目说明:
   各项节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四分钟,服装、道具、头饰、化妆、乐器(钢琴、架子鼓除外),伴奏带CD自备(必须为单碟单曲),书画项目自备现场书画用品,笔墨纸等自带。
报名方式:
   凡在历届全国性艺术类活动中获得过金、银奖的选手,可免去参加地区组织的初赛、复赛,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总选拔活动。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或者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
   16周岁以下选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选手必须向委员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12周岁以下的选手必须由其监护人陪同或监护人指定的专人陪同。
   委员会将为进京参加本届活动总决赛的每位选手投保1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伤害保险。各分赛区组委会应提前将进京选手真实姓名及身份证资料上交委员会办公室,凡逾期未上交相关资料而延误保险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委员会将不予承担责任。
活动阶段:
   为使本次活动顺利举行,全国委员会要求各分赛区务必在2012年12月以前启动各省分赛区的选拔活动。
   2013年1月底前各地选拔活动截止,各省、地区上报参加全国总决赛活动的名单。
   总决赛暂定于2013年2月12日—2月15日在北京举行。
获奖权益:
   凡获得进入全国总评选资格的选手,均可获得由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或者奖牌。
   表现优异的选手经过委员会的推荐,演艺机构培训后参加由文化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带队组织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比赛期间全国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学者为本届参赛选手及家长、老师举办讲座。
    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走进央视《梦想剧场》、《非常6+1》、《音乐快递》等栏目。
关于宣传:
    委员会在下发通知后,各省分赛区要联合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
委员会权益:
    享有本次活动颁奖晚会及参赛作品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放映、发布权及报刊刊登权;享有本次活动过程中,参选选手的形象使用权;享有与本活动全过程相关的其他权益。
    为了充实本次活动,委员会还将开展其他相关活动,从而使本次活动意义更具深远意义,具体活动内容和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委员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时间进行调整。


                 全国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展评活动委员会
                            2012年12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