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两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接受检查。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以下书写工具:笔、墨、纸、砚、毡子、笔洗、镇尺由考生自带,另需铅笔和钢笔或签字笔,其它物品及书籍勿带。高级技能命题考试中可携带并使用篆书字典进行篆书书体的创作。作品用纸一律使用白色宣纸,并提前按规格要求裁好,限10张以内。另外,未作要求的作品规格可自定。此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笔记、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商务通)、电子记事本等工具禁止带入考场。
三、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当众启封试卷。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到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点名称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四、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正式答题。
五、参加高级(7、8、9级)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理论知识部分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统一收卷后,再进行技能部分的考核,时间为150分钟。
六、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七、如试卷有字迹不清,卷面缺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在考场内走动,影响他人书写;不准吸烟。
九、作品完成后,用铅笔将姓名、准考证号、级别、年龄写在试卷背面的右下角。
十、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将试卷回收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的学校或单位。
十二、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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